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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码VS商品条码

来源:2010-02-04 09:10:40

关键词:商品条码内码

和大多数人想象的不一样,店内码并不是超市或企业自己随意制定的,也必须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GB/T18283-2000)。比如超市店内码按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是以“20、21”作为前缀。只不过,店内码是根据商品种类和价格由超市自己确的,和能在国际上通用的商品条码不同,店内码只能在超市自己的信息系统内使用,只能用于超市自己的结算、库存、配送和商品的管理。

   店内码并不是建材超市所独有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店内码其实随处可见。当你在家乐福或是沃尔玛想购买一些散装的糖果或新鲜蔬菜时,你会先把它们放进一个塑料袋子里,在称重台,超市的店员在称完商品的重量后,会将袋子封口,然后再将即时打印出来的一个小标签贴在袋子上。这个小标签上标有商品的规格、重量、价格和——条码。如果你细心的话,就会发现这个条码是以20、21开头的,它就是店内码。

  超市独特的利用扫描器和POS机进行结算的方式,决定了其店内所有的商品都必须要有一个数字标识来代表其规格、价格等详细信息——这是商品条码产生和发展的根源。但客观上,商品条码无法涵盖一切。在商品条码的盲区里(主要是一些散装的商品),店内码就成为了超市唯一的选择——这是店内码产生的根源。从这一点上来说,店内码会在一定范围内和商品条码长期共存。实际上,在条码应用最为广泛的日用百货超市里,店内码依然占有一定的比例。就建材超市而言,在条码应用最为广泛的欧美国家,贴有店内码的商品依然占10%左右。

  通常来说,店内码是商品条码的补充。店内码与商品条码在建材超市里共存本身不是问题,关键是谁多谁少,孰强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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