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了定位,有了开放心态,对于“物联网”业务运营商还应该适当的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目前,我国各运营商市场与经营还是传统粗放型的架构,对于“物联网”长尾业务的出现,市场格局和内容都发生了改变,更多的业务将运营商的长尾业务拉得更长,一些小颗粒业务将尾部拉得更细小,为了适应新的市场,做好服务和运营,运营商应该有所改变。
我们还拿空调监控模块举例,由于其使用网络资源很少,而且是季节性的应用,由此使用该模块的费用极少,可能每个模块在使用期内全部网络应用费用只需要几十元,甚至是十几元,做还是不做运营商需要权衡。总的来说,运营商是不能放弃的,因为虽然以单个业务来讲,其业务产生的价值并不起眼,把类似应用全部加起来就会形成海量的业务应用,将海量的业务累加起来,即长尾业务的总量将形成非常可观的价值,这个长尾价值自然是运营商期盼已久的新的利润增长点了。
当然,“物联网”将涉及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在海量业务中也可能会有一些是不适合运营商来做的,在这里,运营商应该以盈利的标准来衡量,有所为有所不为。运营商如何面对这种新的市场形势,一些新的业务需要技术、市场、财务等多部门的探讨后才能确定,新的市场、新项目谁来发起,谁来操作,谁来监控,谁来决策等问题都需要重新来探讨,流程需要再造,或许运营商还需要改变一下市场营销和对新业务的经营模式。
4、“物联网”需要立信
“物联网”将启动巨大的市场,新的市场规则即将形成,运营商应该如何面对。个人认为,运营商再做出变革的同时还要发动社会的力量一起来发展新的市场,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物联网”财有可能发展起来。而要开发新市场首先需要给社会一个信息,那就是让大家都知道,存在这个新的市场和新的空间,与此同时,运营商还需要立信。
常言道:“人无信而不立,法无信而不施”。古人商鞅“徙木立信”就是这个道理,为了确保新法的推行,商鞅在新法颁布之前,首先向秦国公众强调“信”,于是就在都城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说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没有反映。于是商鞅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这时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商鞅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通过这件事情人们知道了秦国新法是有信用的,商鞅言出必行,从此秦国的法令得以最好的实施,而后新政造就了一个强大的秦国。
从内容上讲“物联网”并不是全新的技术和应用,从某种意义上讲,“物联网”缺乏的也并不是技术几应用方案,“物联网”最缺乏的是好的盈利模式,有盈利模式资金自然也不会缺乏。个人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启动“物联网”应用,更缺乏的是合作共赢的模式,以及全社会互相的信任机制。回顾当初我国建立互联网的时候,也面临着开放或是封闭的问题,然而,我们选择了开放,我们选择了放权,于是造就了目前互联网的繁荣。对于就要到来的“物联网”我们是不是也要实施更加开放的心态,并进行相应的体制调整呢,机遇和挑战又摆在面前,未来的蓝海有赖于全社会共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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