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评审实施细则依据《2008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章程》制定。竞赛有关资格审查、计分评审事宜均必须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关于选手资格审查
第二条凡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不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第三条参赛选手须通过选拔赛成绩合格,方有资格进入个人赛和团体赛。已取得《中国条码技术资格证书》的报名选手,无需参加选拔赛,可直接进入个人赛。
第四条选拔赛成绩合格,取得《中国条码技术资格证书》后,可进入个人赛。
第五条团体赛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团队2-4人,每位选手限报1个团队。
第六条参加团体赛的选手必须参加个人赛,个人成绩计入团体赛成绩。
第七条团体赛依据论文质量,评出20个入围团队。成绩前9名的团队获邀参加团体总决赛(每校不能超过2个团队)。如有放弃,则在入围团队内依据成绩依次递补。
第三章 关于成绩审查
第八条选拔赛和个人赛在线答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否则成绩无效。
第九条团体赛提交的论文必须由参赛团队独立完成或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参考和引用内容不得超过30%,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第四章 关于计分规则
第十条选拔赛内容参照《中国条码技术资格证书》培训大纲设置。题型全部是客观题,80道题,共计100分,系统计时60分钟。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系统自动阅卷,成绩即时产生。成绩60分(含)以上,即通过选拔赛。
第十一条个人赛内容参照《中国自动识别技术专业人员证书》培训大纲设置。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共计200分。其中140道客观题,180分,2道主观题,20分,系统计时60分钟,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
第十二条团体赛成绩,由条码自动识别技术与应用论文和团队成员个人赛平均成绩组成:
1、团体赛条码自动识别技术与应用论文由团队成员合作共同完成,竞赛专家组依据论文的实用性、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原则进行评审,论文满分70分。
1)实用性25分,论文中提出的观点、技术、方法在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可以应用或已经应用,或者取得、发挥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保效益。
2)科学性15分,论文以可靠的数据、真实的现象和正确的理论为理论依据,内容真实可靠,结论正确无误。
3)创新性20分,提出新的方法、新技术富于创见,能很好地体现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
4)规范性10分,论文的体例格式、插图表格、量及单位、数学公式、数字用法、参考文献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规定。
2、团队成员个人赛平均成绩,构成团体赛的第二个成绩,满分30分。
计算公式:(以4人团队为例)(A+B+C+D)/4/2*30%
第十三条团体赛总决赛分为参赛证制作、条码设备实操计时赛和论文答辩3个环节。
1、由参赛选手亲自动手制作自己的条码参赛证,按照指定规格要求在60分钟内制作完成,并能够正确识读,即为通过。没有在规定时间制作完成参赛证,或制作的参赛证不能正确识读,取消进入后续决赛环节的资格。本环节不计成绩。
2、条码设备实操计时赛
1)条码设备实操设4个角色,由团队成员分别担任(不足4名成员的团队可1人兼任多个角色)。
2)条码设备实操计时赛限时30分钟,按完成实操所用时间排名,用时越短排名靠前。前三名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争夺金、银奖。后六名获铜奖。
3、团体赛总决赛论文答辩由专家组专家主持,参赛小组所有成员均须参加,指定一人作为主答辩人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应在认真听取作品介绍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向答辩人展开问辩,形成作品评价。每组答辩时间为30分钟。评分原则:
1)主答辩人对论文的自我陈述,占40%;
2)答辩委员针对论文,对答辩人就条码自动识别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所学知识的应用程度等内容进行问辩,占60%。
4、答辩委员会依据答辩情况,评出金、银奖。
第十四条团体赛总决赛最终竞赛程序、内容,以总决赛参赛手册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关于赛事排名
第十五条选拔赛不计排名,成绩60分(含)以上既为通过,有资格进入个人赛和团体赛。
第十六条个人赛和团体赛排名总的原则为:按成绩排名,得分越高,排名越靠前。
第十七条个人赛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名,分数高排名在前。得分相同时,排名依据以下原则:
1、通过在线考试时间早,排名在前。
2、报名时间早,排名在前。
3、授权学校学生,排名在前。
第十八条团体赛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名,分数高排名在前。前20名入围,排名前9名进入决赛(每校不得超过2个团队)。如有弃权,由入围团队依次递补。
第六章 关于其他奖励与资助
第十九条竞赛组委会免费提供团体赛决赛团队及带队辅导教师(1人),在京决赛期间(2天)的食宿,外地团队进京往返交通费自理。
第二十条决赛团队中的贫困生队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组委会酌情给予一定的路费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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